11项医药卫生领域审批权下放有望刺激新药研发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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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11项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有望进一步刺激我国企业新药研发的积极性。 国务院昨日发布的《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显示,将逐步下放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7月22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11项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有望进一步刺激我国企业新药研发的积极性。国务院昨日发布的《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显示,将逐步下放“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新版GMP认证)的行政审批权下放、逐步下放“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下放至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中投顾问产业研究部经理郭凡礼指出,国务院逐步下放“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走出了重要一步,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国内药企新药研发、药品注册的积极性,于国内药企权益的保护和竞争力的提升是十分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