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目录年底预估落地品种数量或增加
来源: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4.01.09
浏览:8976 次
1月2日,新疆下发该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下简称医保目录)复合药增补名单,将13种药品纳入新疆医保报销乙类目录,至此全区医保目录药品增至2492种。 新疆医保目录增补是全国医保目录调整的一个地方缩影,依照有关进程规划,2014年又将
1月2日,新疆下发该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下简称“医保目录”)复合药增补名单,将13种药品纳入新疆医保报销乙类目录,至此全区医保目录药品增至2492种。新疆医保目录增补是全国医保目录调整的一个地方缩影,依照有关进程规划,2014年又将成为新一轮国家医保目录调整的关键年份,在此基调下,新疆、江苏、河北、重庆、天津等省市区的地方医保目录均在酝酿和筹备调整的相关事宜。
不过,作为我国医疗保障的重要工作,以及医保基金主要支出方向,新一轮国家医保目录调整仍存在较多有待确定的影响因素,比如“三保合一”在国家和地方层面的进程,基本和地方增补目录、廉价药物目录等与医保目录的对接等等。分析人士指出,国家医保目录的落地,或需要到2014年底甚至更晚。
【地方目录预热】
自2009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以来,全国各省市基本围绕新目录进行了1~2轮药品招标工作,各省并未就新目录作较明显的调整。随着5年调整一次的时间节点临近,各省也陆续有所预热。
具体讲,根据上述新疆增补名单的通知,新增13个品种包括9种注射剂、4种口服常释剂型,全部为复方制剂,纳入新疆医保乙类目录。而在2013年3月,新疆已经将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等9种复合西药纳入新疆医保乙类目录。
2013年以来,江苏探索建立谈判机制,将部分特殊药品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格列卫、达希纳和赫赛汀等外资专利药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12月末,江苏更新了该省医保目录名单,江苏省医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主要是将576种通用名药物所涉及的品种纳入报销目录范围,省医保目录的品种数量并没有增加。期间,江苏陆续将两批共33个复合药纳入江苏医保目录范围。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局长陈元春在2013年7月对外表示,将调整完善医保药品目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增加医保药品种类,预计调整文件近期可以正式出台。河北也明确将国家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
“从全国来看,尽管很多地方医保目录有略微的行动,但整体仍在15%的增补权限内调整,在品种上即便新纳入品种,大多也坚持有进有出的原则。”国药控股高级行业研究员干荣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另有企业政府及商务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国家目录调整的普遍预期下,企业201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会包括各地医保目录的调整跟进,由于201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出台以及受国家部委调整等事宜影响,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时间有所后延,但各地方的筹备工作已经开始,正待国家目录调整定调。
【全国调整变数仍存】
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成为近两年行业关注的焦点,此前坊间消息称,新医保目录将在2013年11月开评,2014年年中公布执行,依据一进一出的原则,品种维持基本数量不变,但消息传出至今,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官方消息回应。
“新的国家医保目录在品种数量上肯定会比上一版有所增加,但由于当前各方面(情况)仍较不明确,很多影响因素没办法厘清,国家目录在2014年四季度能够出台都是比较乐观的估计。”干荣富如是说。
上述企业人士告诉记者,国家新一轮医保目录的调整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包括新基药目录和地方增补目录需要陆续落地完善之后,再研究制定国家医保目录的收纳以及如何与基药目录对接;各地正在推进的大病医保和廉价药物目录等政策,在医保保障体系中的定位,以及如何与医保目录衔接等。
在时间节点上,更重要的影响可能会是“三保合一”进程的不确定性。该分析人士认为,“三保合一”在原则上已经成为共识,但涉及到社保和卫生部门具体如何接洽等敏感内容,需要更长时间进行梳理和交接。在地方上,山东成为首个明确“三保合一”方向的省份,从2014年开始,将整合城镇居保与新农合,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无论是医保的并轨还是目录的衔接等,目前仍在地方权限内进行探索,下一步的方向有待上层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
“医保目录的调整牵一发动全身,因此需要一揽子的规划,各方职责和权限必须进一步确定才有可能更好地推进。”干荣富说。
在市场方面,西南证券行业分析师朱国广告诉记者,医保目录总体来看地方有较大的权限,目前他正在梳理2009年以来新纳入各地方医保目录的产品,研究哪些品种可能进入国家目录,但一些好的品种实际上不一定愿意进入医保目录,毕竟效益的增量不如基药,且必然会面临较大的降价压力。